我其實一直再想是否要寫這個議題,
經過這些日子的思考後,
還是決定將這樣的心路歷程紀錄下來。
在6年多前因為Monica的媽媽發生跌倒意外傷及腦部而成為植物人後,
我跟Monica就一直都有在討論DNR( Do not resuscitate或 Do no resuscitation,簡稱DNR),
只差沒有實際簽署後寄給健保局註記而已,
其實她一直都很明確地告訴我,
她不希望過這樣沒有尊嚴的生活。
所以當有醫生跟我說,
Monica所有狀況幾乎都符合腦死判定的相關事項時,
我那時才知道當時Monica是離死亡那麼的近,
雖然當時他有補充說明這個還是要專科醫生的判定,
卻還是讓我陷入了救與不救的兩難抉擇中,
所以我後來要求的是給我更充分的資訊,
好讓我可以有所準備及決定。
但經過這兩個多月的時間下來,
慢慢才發現腦死的判定真的是還是只能相信專科醫師,
這期間還是有其他的醫生抱持著跟那位醫生同樣的看法,
也才知道原來就算是醫生對於腦死的認知也沒有比一般人好多少。
應該是如果沒有實際面對,
可能也不會真正的想去了解,
甚至還提供了錯誤的資訊(其中更牽涉了安寧緩和條例),
而讓病患家屬的心情七上八下,
更有可能讓家屬作了錯誤的判斷!
當然有更多的醫護人員給我們很正面的力量來協助我們,
在這一段時間內辛苦地照顧著Monica,
讓她一次又一次地度過了各種難關。
那我有違反了Monica的意願嗎?
我也跟Monica的一個同學討論過這件事情,
她的說法讓我真的是比較釋懷了。
她說一個人置身事外的時候要作決定很簡單,
但真正面對時或許想法就會改變了,
當Monica在生死交關的當下,
也許她自己改變了決定,
因為她放不下她所愛及愛她的家人,
所以才有辦法一一地克服那些難關。
所以,現在我們可以作的就是根據她的狀況,給她最好的支持,至於結果會是如何,那只有交給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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